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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言啟航(丙年常年期第十五主日) – 人 可分遠近?

梁展熙

近幾年,人世間的矛盾,無論是種族、宗教、宗派、國家等層面,都漸趨激烈。各方心中所生的敵意,與日俱增。也許,在這現況下,今天福音選讀所收錄的「良善的撒瑪黎雅人」比喻(路10:25-37),頗具有時代意義。

耶穌之所以會講這比喻,是因為有位法學士主動出擊去試探他:「老師,我應該作什麼,才能獲得永生?」。耶穌以典型的猶太拉比傳統──反問句──來回應他:「法律上有何記載?在裡面你讀到什麼?」。這位早已知道答案的法學士,靈活運用梅瑟法律來回答:「你當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並愛近人如愛你自己」。這答案是由申6:5和肋19:18拼合而成。到此,法學士的敵意已顯露無遺:既然他早知問題的答案,那麼他就當然不是來由衷求教,而是別有用心的了。

這段對話本來將自然結束,但法學士不甘就此罷手,再出一擊:「究竟誰是我的近人呢?」。到此,真正的試探終於現身。法學士的這道追問,難題並不在於如何去定義近人,而是在於,耶穌一旦界定了誰是近人,那麼,誰是界外的,誰不是近人,也就昭然若揭。換言之,法學士真正追問耶穌的是:誰不是我的近人呢?=我能夠合乎法律地不去愛哪些人呢?

耶穌會怎樣回應呢?沒錯,他這次也是用反問句。不過,他先補上一個比喻:「良善的撒瑪黎雅人」。這比喻的大概大家都清楚的了,此不贅。反而值得探討的是,人在聽故事(或讀小說漫畫、或看電影電視劇)時,通常會把自己投射到某個人物身上,那麼,站在耶穌面前,聽著他對自己講這個比喻的法學士,會認為自己是比喻中的誰呢?

一般來說,人不會把自己投射在故事的醜角身上,所以司祭和肋未都沒入圍。那麼,他唯有等待下一個角色。

說起來,人有舉一反三的能力。如果甲說:君、臣,乙就會答:民。又如甲說:神父、修女,則乙會答:平信徒。同樣,在耶穌提過司祭和肋未之後,法學士大概會預計下一個就是普通(猶太)人。但出乎意料,耶穌所設的第三個角色,竟然是撒瑪黎雅人。情況就像甲說:校長、教師,然後乙答:地產經紀。是完全跳離了一般人的種類劃分。

但令人驚訝的不止於此。或者因為我們太經常把撒瑪黎雅人一族與這「良善的撒瑪黎雅人」比喻聯想起來,而忘記了猶太人和撒瑪黎雅人是世仇(類似老一輩[甚至今天仍不少)中國人視日本人為世仇一樣)。大家也許還記得在兩主日前一個撒瑪黎雅村落不願接待耶穌一行人,然後雷霆之子兄弟就慫恿耶穌以天火滅村(路9:51-62)。單單這一幕,就足見兩族仇恨之深。

更令法學士(甚至當時的猶太圍觀者)驚奇的是,司祭和肋未都沒有理會的這個被劫匪打到半死的人,竟然獲這路過的撒瑪黎雅人出手相救。他就是故事中的正義之士(英雄),是一般讀者都會向他自我投射的(即自視為他或決定模仿他)。但很明顯,法學士無法這樣做。

因此,為回應法學士的追問:「究竟誰是我的近人呢?」,耶穌的回應是:「你以為這三人中,究竟誰是那遇盜者的近人呢?」。這一次,算是輪到耶穌試探這法學士。而這法學士,連『撒瑪黎雅人』都說不出口,只能回答:「是同情他的那人」。

的確,這位良善的撒瑪黎雅人與之前的司祭和肋未的最重要區別,是內心。當撒瑪黎雅人看見癱在路旁的被劫者時,他「動了慈心」。正是這份慈心驅使他行動。可見,決定一個人是否自己的近人,或者是否讓一個人幫助自己而成為自己的近人,不在種族、國籍、宗教、宗派等等,而是在於『心』。

的確,『愛主愛人』,非自耶穌始。這是早在《舊約》就出現過的教導。連梅瑟都說:「上主的話離你很近,就在你口裡,就在你心中,只待你去遵行」。無論是愛主還是愛人,就是看見有人受苦,就因惻隱之心,坐言起行。這是計較條文定義所無法驅使人完成的。畢竟,當從心的愛成為包袱時,就再沒有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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