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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言啟航 (甲年常年期第五主日):真味真光 還在於愛

梁展熙

近日,與一位未曾訪歐的友人遊了數天比荷小鎮。問他對歐洲小鎮的感覺,友人答謂覺得這裏的夜特別黑。一方面,這裏冬季日短夜長:早上幾乎八時才日出,到五時已日落西山。另一方面,這裏燈少:街上既沒有五光十色的霓紅燈,街燈又無論數量和亮度都較港澳低。終日在這燈火通明的環境生活,自然漸漸對黑夜感到陌生,更對光明愈來愈麻木。

想起來,這情況好像也可或多或少應用在信仰生活上。一般來說,甚麼才會讓一個人信仰生活充滿光芒,我們彷彿已有標準答案。然而,我們會否為那看似唯一的光芒所麻木?的確,今天禮儀從《依撒意亞先知書》所選的節錄卻從另一角度來看這問題:
「你要給饑餓的人分施食物,收容無家可歸的人,給赤身露體的人贈送衣服,切勿避開自己的[同胞」。這樣,你的輝耀有如晨光四射,…上主的光榮作你的後盾。…你若不再壓迫他人,不再作威脅的姿態或口出狂言,你[若」肯把食物分施給饑餓者,並使貧寒者得嘗所願,那時你的光將在黑暗中閃耀,你的暗冥將有如正午的陽光。」

上述的要求,對社會資源基本上富庶的港澳來說,做起來並不困難。但當時的以色列民,剛獲准從充軍塞外回鄉,百廢待興。他們當下還需要重建自己的社會和政治架構,他們尚要自己『眾籌』重建聖殿。對這樣的社群來說,《依》的要求無疑是個挑戰。也許,《依》的訊息其實是,讓別人站得穩,就是自己能夠重新站起來的先決條件。說起來,中華文化也有這樣的傳統:「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論語‧雍也第六》。

事實上,這思想也是今天福音選讀的宗旨。耶穌把門徒比喻為「地上的鹽、世界的光」。接著,他以反證的方式,來告訴門徒們他們言行不可能與他們的身份不符。
耶穌首先問:「鹽若失了味,可用甚麼來使它再鹹呢?」。這是個很『蠱惑』的問題。鹽只可以稀釋,但不可能會完全失去味道的。這樣的問題其實就好像柳州歇後語「找螞蟲(=青蛙)要毛」一樣,是「沒可能」。這樣的意思並不是說鹽失了味後不可再鹹,而是鹽根本不可能失了味。換言之,門徒們也不可能失去福音──耶穌教導──的味道。
同樣道理,要隱藏山上的城,是沒可能的。把點著了的燈放在量斗之下(不是在量斗之內,見英:under a bushel basket;葡:debaixo do alqueire)使其熄滅,也是不可理喻的。意思是,門徒們不去按福音生活,不以其言行發出光芒,同樣是不可理喻的。

問題是:身為基督徒的我們,該如何去發出耶穌的光芒,綻放福音的光輝?有時,在就「基督徒就是地鹽世光」而侃侃而談時,讓我們緊記,耶穌的這個比喻是在〈山中聖訓〉中作的。尤其重要的是,這對比喻是耶穌在說完〈真福八端〉後馬上說的。如此說來,要讓基督徒的光芒綻放開來,看的就是我們的行動。例如:我們有否成為視天主為真正財富的同時照顧窮人並為他們建立更公義社會的神貧的人?我們有否成為不卑不亢地使世界變得更平等的溫良的人?我們有否成為充滿慈悲和寬恕的締造和平的人呢?
此外,雖然耶穌並沒有在這段話中詳列他心目中的具體行動,但卻在整部《瑪》中強調著善工(good works;舊稱:[形)哀矜)的重要性。這點尤具於第廿五章。耶穌就像《依》一樣呼籲我們去與饑餓者分食,替衣不蔽體者裹身,以及關懷那些病患和囚犯等等。事實上,這一切可靠一句話來總結:「愛人如己」。又說來,這不也與中華文化中的「推己及人」(見《傅子.卷一.仁論》)相呼應嗎?

基督徒團體的光芒,只是基督光輝面容的反映(見《教會憲章》1)。同時,我們基督徒應以周遭的人──尤其貧困者和遭受折磨者──的所有喜樂與期望、愁苦與焦慮為自己的喜樂與期望、愁苦和焦慮(見《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1)。只有這樣由以心體心的愛所發出的光芒,才可真正驅散黑暗,更不會使人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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