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展熙
甲年常年期第廿五主日
「一分耕耘,一分收穫」,是絕大部分教育的寶貴一課。現代社會的經濟運作也建基於買賣雙方(至少各自認為)是錢貨價值對等的情況下進行的。在這世界觀下,「多勞多得」是理所當然的,是公義的。今天耶穌的比喻,也正是與「公義」有關。
比喻中葡萄園主在大清早招聘首批工人時,以當時工人日薪公價的一個「德納」(即所謂的一個銀元)為工錢。既是公價,自當合理。約上午九時,園主第二次招聘散工,他並沒有指明工錢數目。按《思高》翻譯,園主只是說:「凡照公義該給的,我必給你們」。按比喻行文,園主在當日的正午、下午三時及五時分別再招聘散工時,大概都以同樣的話來與工人定下工錢數目。
及至天黑,按猶太傳統,即一天將過,園主此時吩附管工派發工錢。後聘者先分。最後的一批,只工作了一小時,就分得了一個「德納」。因此,最早工作的工人以為,既然那些人只工作了一個小時卻獲得一整天的工錢,那麼工作時間更長,並挨過烈日當空的他們,自當獲得比一個「德納」更多的工錢。
可惜,事與願違,所有工人,無論是工作了一整天的抑或只工作了一小時的,都分得一個「德納」。那些工人便抱怨道:「這些最後來的,只工作了一小時,而你竟將他們與我們這一群在酷熱中勞苦了一整天的人同樣看待?」。
我想,如果我們代入那批最早工作的工人的話,也許多多少少會有他們的反應。再講,某程度上,這反應也是人之常情,也就是上述的「多勞多得」想法使然。換言之,他們之所以認為園主的工錢分配不合理,理由在於他違反了「一分耕耘,一分收穫」的人情。
然而,園主的慷慨是否就不合理呢?一方面,從人道情懷的角度看,那些得到園主慷慨對待的工人,他們之所以工時短,未必因為懶惰,反而可能因為他們或老或弱看起來不夠強壯等等各種原因而在當天較後時間才獲聘。再講,如果他們一整天在外,最後只拿得一個小時的工錢,又是否足夠家裏老幼餬口?相反,雖然最早的一批工人確實在烈日下工作了一整天,但他們的心頭大石卻早已放下,因為他們一早已肯定他們已有足夠工錢,讓家中老幼得到溫飽。
另一方面,他們的抗議本身就是不合理的。比喻中園主自己也給出了理由:「朋友,我沒有虧待你吧!你不是和我議定了一個銀元嗎?」這大約就是今天社會中的合約精神。既然園主跟大清早就工作的工人們定下的工錢是一個「德納」,而且定的時候你情我願,那麼園主在工人服務後按之前『合約』所定的數目支薪,自當合理。
從古代耶穌身處地區的社會狀況看來,平民百姓大都過著朝不保夕的生活,因此人道情懷的角度很可能在比喻背後擔當著一定的因素。由此看來,在天主眼中,所謂合理與否,在於每個人都得到其每日所需,不論他的工作能力,或由於各種原因而沒法工作得與別人一樣多。畢竟,天主的公義,並不是人可單靠自己的努力賺來的,更並不是按照一個人做多做少來計算的。
可是,回過頭來看,這群最早就工作的工人,他們真正抱怨的是甚麼?他們的怨言,確實來自工錢,但想深一層,他們真正的怨言,在於:「而你竟將他們與我們……同樣看待?」。他們認為,既然他們勞苦更多,他們便與其他工人不一樣,甚或高他們一等。可惜的是,這正正是他們的問題所在。在比喻中,園主的最後一句話,是對他們說的:「難道我慷慨,你就看不順眼(思高:眼紅)嗎?」。這是意譯,如果全按字譯的話,此句該作:「或是因為我是善良(好)的,你的眼睛便成了邪惡的嗎?」(參《拉丁通行本》:an oculus tuus nequam est quia ego bonus sum)。
的確,一個人所得所受公平與否,很多時候取決於自己如何看待世界。一個舉凡認為自己應得更多的人,縱使他確實付出更多,最終也只能看見扭曲了的世界,因為他雙眼已失去了善良。嫉妒別人得到的比自己多,縱使別人得到的也許是多於他值得的,只會使自己雙眼變得邪惡。說到底,雖然後來才獲聘的工人得到園主慷慨,但難道最早的那批工人就有因此而少收工錢了嗎?
對於那些認為恩寵只會賜予那些付出了甚麼,受過甚麼苦的人來說,上主的慷慨有如當頭棒喝。每個人所領受到的天主美善,都是同等的。我們無需嫉妒別人得到的比他值得的更多,因為我們所得到的也同樣多。畢竟,既然每個人都不堪當的話,那麼知道天主的公義並不在於計算著每個人只應得到多少,不是很大的寬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