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展熙
乙年四旬期第四主日
從四旬期走向復活主日的路,彷彿就是死與新生之路。從某意義來說,整個人類歷史從現世邁向末世(=天主國度圓滿臨現的主再來之日),也是整個人類,甚至整個世界的死與新生。在這個禮儀年四旬期的前三個主日,我們分別回顧了上主與祂在新約時代之前與人類立的三次盟約,包括:天上彩虹之盟、子民如星之約,以及西乃「永恆盟約」。整個救恩史的前進,看似美滿無比,期待有如童話故事結尾般的發展:人類「從此開開心心的生活下去」。不過,世事豈能盡如人意……
這個由天主選民逐漸發展而成的國家,最終國破家亡。皇室絕後(見列下25:7),統治和精英階層被連根拔起,流放巴比倫。情況有多悲傷?今天的答唱詠,就是作者抒發被流放塞外的哀怨之歌:「憶昔淹留巴比倫,河濱默坐泣熙雍。……身作俘囚淪異域,誰能含淚唱鄉歌?……猶憶瑟琳遭難日,夷東蠻子競相呼。……巴比倫人恣劫奪,可憐稚子亦遭殃。誰能一雪斯奇恥,聖澤潤身萬古芳」(吳經熊譯;註:瑟琳=耶路撒冷)。問題是,一個得到上主「永恆盟約」祝福的國度,怎會落得如斯下場?
《編》作者在重新申論自己民族歷史時,在《耶肋米亞先知書》中找到了答案:「這地區應在荒涼中棲息,直到七十年才補足它的安息年」(編下36:21)。當然,把這七十年與沒有遵守安息年之律相連起來,只是《編》作者自己的解讀,並不是《耶》的原話(見耶25:11-12)。然而,如著名舊約學者所言(Fishbane, 1989:458-524),假若以色列民在後巴比倫時代認為流放巴比倫的七十年(雖然即使把規模較小的主前597年的流放也算進去的話事實上也只有六十年)是用來補足當初沒有遵守的安息年之律的話,那麼說以民在七七四百九十年來都沒有遵守這律例。巴比倫流亡之前的四百九十年,即主前一千一百年。按舊約敘述中的年份推算,即自從撒烏爾、達味年代以降,「永恆盟約」中相當重要的律法(更何況其它律法?),一直被忽視。
姑且當(按後巴比倫時代的以色列人的看法)以色列人從一開始就錯了,就忽略上主了,那現在怎麼辦呢?難道就此讓選民消失於歷史洪流之中?如否,則出路何在?第一個答案也見諸讀經一。波斯王居魯士固然是這答案的一部分,但歸根究底,《編》作者認為,是上主激發居魯士讓以民返回故土的。讓以色列民浴火重生的,並不是因為他們自己成就了甚麼,是因為上主決定,既往不咎,白白的給予以民機會重生。
我認為,這也許就是今天的禮儀主題。讀經二中保祿寫給厄弗所教會的一番話,我們也可將之看成為保祿就以上思想的深化省思。人類,因為罪惡,皆逃不過死亡的束縛。然而,天主出於對人類的愛,讓人類獲得得救的機會。這全是恩寵(即白白給予人的),而非人的功行。同理,按《若》所述,耶穌把人子的被高舉(於十架上)與梅瑟的荒漠銅蛇事件相提並論,也是異曲同工。
按《戶》所載(21:1-9),話說以民在出離埃及後前往應許之地途中,因沿路曠野的環境惡劣,物質匱乏而對上主諸多怨懟。上主一怒之下遣毒蛇咬傷以民。單從法律的有過當罰原則來看,以民罪有應得,可說死有餘辜。但上主最終也就此作罷,法外開恩,命梅瑟豎立銅蛇於木竿之上,讓凡瞻仰銅蛇的人都能死裏逃生。
天主父也以同樣的心情,相等的氣度,同一份的愛來為整個因罪而逃不出死亡的人類白白提供新生的門:木架上的基督。《若》告訴我們,基督來到世界,「不是為審判世界,而是要世界藉祂得救」。
上主向人所施予的救恩,並不是人行善積德的結果。上主的拯救之為恩寵,正正因為救恩並不是商品,並不講求貨銀兩訖。「一手交善行,一手交拯救」,這是人的做法,並不是上主之道。不過,這並不等於人就可以一直只以自己為中心,繼續在生活中傷害他人,只顧自己利益和好處,地位和虛榮。
就如像《若》作者在省思耶穌對尼苛德摩所說的話時所寫的一樣,古人要解蛇毒,至少也必須舉頭望銅蛇;同樣,光明已再次白白地向世界照耀,但也總需靠人自己走近光明。《若》作者也明言,惡行乃人走向光明的一大阻礙。可是,我們不應忘記,上主是慈悲的,祂總會寬恕,既往不咎,祂總願意給予人機會,讓人在困境中有出路。
在讀經二的《弗》選讀的下一段,信中馬上提到,基督拆毀了仇恨的牆,在人與人之間,以及在人與天主之間,完成了修和之功。讓我們在這四旬期中,更著眼於自己與他人,與天主之間的修和,並致力在人與人之間傳佈上主的平安,消解仇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