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展熙
乙年常年期第十主日
隨著復活期的結束,我們進入常年期。這禮儀節期讓我們跟隨耶穌步伐,從加里肋亞一路走向加爾瓦略山。禮儀在這主日讓我們面對信仰上一個根本的問題:善惡之爭的源頭。
上主在創造天地萬物的時候,一切在祂的眼中,都是美好的。直到亞當和厄娃在伊甸園中,在蛇的誘惑下吃了上主禁止他們吃的知善惡樹的果實後,在上主眼中「樣樣都很好」的創造便不復存在。
在「原祖背命」之後的上主宣判說,大地因為亞當吃了禁果而受到詛咒。假若人不汗流滿面的勞苦,大地便不會出產食物。此外,出自灰土的人最後也要回歸灰土。女人懷孕生子也要面對重重困難和痛苦。至於當中最著名的一句就是:「她的後裔要踏碎你的頭,你要傷害她/他的腳跟」【註】。
在猶太——基督信仰傳統的逐步發展中,認為這條古蛇就是魔鬼。及至耶穌時代,他們視外邦神祗貝耳則步為魔鬼的頭目之一。為了譭謗耶穌驅除邪魔的力量,一群來自耶路撒冷—猶太信仰首都—的經師卻說:「他已給貝耳則步附體,他驅魔無非藉這魔王的法力」。耶穌的反駁,不辯自明:「一個自相紛爭的國家,必不能長久;一個內部分裂的家庭,也難以長存」。
的確,互相指控,何以共存?「原祖背命」的一幕就是最好的寫照。亞當對著上主的面向厄娃說的——「這才是我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言猶在耳,現在他卻稱她為「是祢給我作伴的那個女人」。沒有上主的臨在的愛是何等脆弱!本來最親密的一對,最終反目成仇,他們將要如何生活下去?《創》以及其他書卷往後的敘述也在在說明了這一點。
「死亡因罪惡進入世界」,這句話大抵我們都耳熟能詳。這裏的「罪惡」,在基督信仰傳統中,當然首先是指原祖的背命,但罪惡的後果並非如此簡單。在上主宣判中,人的歸處是「ʻāp̄ār」(《思高》譯:灰土);而蛇被罰爬行,終生所吃的,也是「ʻāp̄ār」(《思高》譯:土;《澳門彌撒》譯:泥)。換言之,在禁果事件之後,人已落入古蛇口中。
可幸的是,上主在宣判中也留下了慈悲的伏線:「她的後裔要踏碎你的頭,你要傷害他的腳跟」【參希伯來原文】。基督信仰早在第二世紀中後期的教父們(如殉道者猶斯定和伊蘭奈斯)就已在這一句中發現到上主預許救主的降生以及贖世計劃,並因此稱之為「protoevangelium」(拙譯:救恩初現)。
耶穌克勝魔鬼的力量,見諸祂藉聖神(Spiritus Sanctus)驅魔的果效。是故,指控耶穌利用「邪魔」(spiritus immundus=不潔之靈)裝作驅魔的人就是褻瀆了聖神。耶穌在世時的行動,多由聖神驅使;在耶穌升天後,教會的行動更一直由聖神帶領和保守,恩寵的傳播也仗賴聖神的作為。一以貫之,聖神是天主的愛向歷史上每個人傳遞的不二渠道。指控愛的根本為仇恨之源,就是拒絕愛本身。我想,正是在這重意義上,耶穌說:「世人的一切罪惡,甚至任何褻瀆的話語,都可獲得寬赦;但誰若褻瀆了聖神,就永不獲寬赦」。
寬恕,是來自愛。因此,所有不拒絕愛本身的行為,尚有被愛擁抱治癒的可能。然而,人一旦拒絕了愛,把愛視為仇恨,他就再沒辦法接受愛,自然也就沒有獲得寬赦的可能。
當然,人非孤島。沒有人能夠一個人就經驗到愛本身。人要經驗到愛,必須要與另一個人相遇。因此,天主—愛的本身—取了人的血肉之軀,在二千年前生活在人中間。並以徹底放下自我的方式—愛到極致的方式—讓人類經驗到圓滿的愛。福音前詠引述《若》說:「現在,這世界的元首就要被趕出去;至於我,當我從地上被舉起來時,便吸引眾人歸向我」。基督在十架上所展現的圓滿的愛,就成全了當初那「初現的福音」。
這份愛有多偉大?因著這份愛,天父透過聖神「使主耶穌復活」,將來「同樣也要使我們與耶穌一起復活」。這份愛有多偉大?正如聖詠作者所講,上主明知只要祂「細察人的罪辜」,就沒有「誰還能站得住」;祂卻反而「以寬恕為懷」。因此,無論誰身陷何種境況,仍能「從深淵呼求」上主,「期待上主」,「仰賴上主」;「因為上主慈悲為懷,樂於救贖」。
身為基督徒,天主子民的成員,我們該如何回報上主的愛呢?一方面,在經驗過這份愛之後,我們該如保祿宗徒所言:「懷著同樣的信心,我們也相信,因此也要說話」,要宣講上主的愛。另一方面,耶穌也給了我們一個榜樣。儘管耶穌的心意完全服膺上主的旨意,但當人們問到誰是祂的兄弟姊妹時,祂卻答道:「凡遵行天主旨意的人,都是我的弟兄姊妹」。唯有如此,人方能脫離成為古蛇食物的厄運,獲得那「無限量的永遠光榮」。
【註:此句的翻譯值得一談,唯篇幅所限,待後來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