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展熙
乙年常年期第十五主日
「先知」一詞,大概會令人望文生義,以為他們就是能夠「未卜先知」或「預先知道未來」的人。然而,聖經中的先知,他們當中有些也許能夠指出人或事的結局,但他們的本質,絕不在於「預知未來」。言則,先知者,何許人也?
讓我們先從今天的讀經一來了解「先知」在舊約時代的發展。位於北國以色列的祭祀場所貝特耳的司祭阿瑪責雅在把亞毛斯趕走的話中,有此一句:「你走吧!退到猶太區去!在那裏覓食……」。可見早在主前第八世紀後期,以色列——猶太宗教傳統中不少「先知」是以「搵食」為目的。
既然「先知」已成為職業,自然有「入行」的門路。且看亞毛斯如何回答阿瑪責雅:「我本來就不是先知,也不是先知的弟子」。舊約時代,如果一個人自己想成為先知,他就要拜一位先知為師。雖然在聖經中所記載的(上主親自召選的)先知人物大都獨來獨往,但從隱藏舊約中的蛛絲馬跡可見,以先知為業者大都群居生活(如見撒上10:5;列上18:4;)。不同地方的先知各自組成不同門第派別(見列下2:12-18)。他們廣納門生(列下4:38-44),甚至成了為君主在軍事等事情上出謀獻策的「宮廷先知」(court prophet;如見列上22:6)。
本來,為別人的事花了時間尋求上主的意思,收取酬勞以糊口養家,實在無可厚非。問題是,如果「先知」職份成了賺錢的工具,那麼不能避免的情況就是,「先知」從業員為了討金主的歡心而只講金主喜歡聽的話,反而沒有傳達上主的旨意。這就是後來的耶肋米亞先知所面對的境況。
沒錯,猶太信仰傳統在自行反思以及聖神默感之後,明白到先知的本質,是受上主派遣到祂子民中間宣講上主的話。還記得上主日的讀經一嗎?上主在差遣厄則克爾先知時,如此對祂說:「我派遣你到他們那裏,向他們說:吾主上主這樣說:……」。先知是要說上主要他說的話。這才是先知的本質:被上主派遣去向祂的子民宣講上主要他講的話的人。
上主接著對厄則克爾說:「他們或是聽,或是不聽,終究要承認在他們中有一位先知」(參則2:5)。我們必須宣講上主的話,但接受與否,上主讓聆聽宣講的人自行決定,我們不必也不可強迫別人接受。他們的決定,最終是由上主審斷,他們自己要自上主負責。這似乎也呼應了耶穌在今天福音選讀中對十二門徒說的話:「若有地方不接待你們,或不聽從你們,你們離開時,要拂去你們的塵土,『εἰς μαρτύριον αὐτοῖς』」。末句我刻意用原文,教會傳統的拉丁譯本也準確:「in testimonium illis」。這句直譯的意思是(英):「against a (/the) testimony for/to them」。言下之意,拂塵動作的意義有如向上主—最後審斷者—作供:我們已向他們宣講了,只是他們不接受;他們不能夠以沒有人向他們宣講作為不信的抗辯理由。
耶穌的門徒,既然本質上就是要宣講,那麼,到底要宣講甚麼?《谷》在寫下耶穌這次派遣門徒時,並沒有記錄耶穌要他們去宣講的內容。反而,耶穌把他們兩個為一組的派遣出去。當中也許有其實際作用,如互相照顧等。但最重要的意義,見諸猶太人當時的一種習俗規定:證詞必須有二人申明,才可作實。的確,他們所宣講的,就是為耶穌所作的證詞。從《谷》總結門徒們的行動來看,他們所宣講的,很可能就是耶穌在《谷》中所講的第一句話:「時期已滿,天主的國臨近了,你們悔改,信從福音罷!」
天主的國到底是怎樣的呢?《致厄弗所人書》紀錄了教會初期就這議題十分精闢的神學反思:「按照〔天主〕的措施,時期一滿,就使上天下地的一切,重歸於基督」。而因著我們的基督徒身份,「在基督內,我們也成為〔這國度〕的承繼人」。然而,我們既也有象徵著上主臨在人間的使命,我們如何讓世人感受到天主國度為何物呢?
這一點可從耶穌在派遣門徒時的囑咐中看得到。耶穌要他們只穿戴最基本的裝束,毋須「士啤」(備用衣物),更不要帶錢。到訪別人家中,便接受人家的款待。當然,我們在今天的社會中無法搬字過紙地執行,但背後的精神是,門徒們不應被物質需要的擔憂所困擾。他們既然花費時間精力,甚至投身於把聖言帶給每個人的事業上,讓每個人都更了解上主的說話,那麼聆聽者也自當讓宣講者無須分心於籌措盤纏。
此外,宣講也在人的生活中有實際果效。聆聽了聖言的人,應有把邪惡、不義、散播仇恨的事物驅除的心,應獻身支持幫助跌倒受傷的人痊癒的事工。梵二教導我們,教友也肩負基督的先知職份(《教會憲章35》),讓我們廣傳「真理的話」,使萬民都刻上聖神的印記,歸於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