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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言啟航】人間有晴雨 旭日暖無改

文:梁展熙

乙年常年期第廿七主日

今天的讀經主題,驟眼看來,焦點就在於「婚姻不可拆散」。然而,如果大家會在讀經之後細心品味字裏行間的話,也許就會發現,禮儀在讀經背後埋下了一個更宏大的伏筆:天道有情,人心寡恩。

無論如何,讓我們先從最顯眼的議題開始。福音選讀的開端提到,有些法利塞人前來試探耶穌,問道:「許不許丈夫休妻?」。為甚麼這是試探呢?事實上,在申24:1-4中,梅瑟並沒有明文直接准許休妻。梅瑟只是接受了有(不少?)以色列民(僅男性)休妻的事實,因而就休妻後的狀況作出規範而已。因此,一方面,梅瑟法律確實並不禁止休妻;但另一方面,梅瑟也絕不喜見人人休妻的狀況。可以說,他只是默然接受現實地默許休妻罷了。

所以,耶穌並不直接回答法利塞人的試探提問,反而是用猶太拉比傳統中常用的招式:反問。祂反問他們說:「梅瑟吩咐了你們什麼?」。他們自然要答:梅瑟允許。但耶穌不願就此作罷。祂超越法律條文,回到『立法原意』:「這是為了你們的心硬,他才給你們寫下了這條法令」。這裏的「心硬」究竟所指為何?這就要從梅瑟『默許』休妻的條文說起。

申24:1-4中所提到的休妻,理由是「難堪的事」(《思高》譯)。原文的字義是「裸露之事」。這不一定與身體上裸露有關。在《舊約》中,此詞既用作「大便」的委婉詞(見申23:15中《思高》譯:「討厭的事」);甚至指政治上的背叛:在撒烏耳為達味設的「鴻門宴」(撒上20:24-34)中,因他兒子約納堂早早放走了達味以致功敗垂成。撒烏耳因而斥責自己的兒子「羞辱你母親的私處」(《思高》譯)。簡言之,我們並不知道《申.廿四》中的「難堪的事」確指何事。我們唯一肯定的是,這與紅杏出牆無關。因為妻子不忠,《申》在兩章之前已有規定:以死論罪(申22:22-24;另見肋20:10)。事實上,《拉丁通行本》也只把休妻理由譯為「aliquam foeditatem」,即「一些很令人不快的、非常討厭的事」。保祿的法利塞老師加瑪里耳的祖父,拉比的一大宗師希耳里(Hillel),甚至認為這可廣義地理解為任何使丈夫不快的事(Gittin 9:10)。

一對伴侶,假若只是為了外貌和體態而在一起,或只重視激情,那麼,情到濃時,的確打罵都是情趣,但歲月無情之後,緣份不再,可能就會連關心都覺得厭煩。這自然是人的心硬。這就把我們引入耶穌對法利塞人試探的回答的第二部分:「但是,從創造之初,天主造了他們一男一女。為此,人要離開他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為一體,以致他們再不是兩個,而是一體了」。從讀經一可知,耶穌這段話是來自《創》中的第二個創世敘述(2:4-25)。耶穌先概括天主的創造:男性和女性(參拉:masculum et feminam);接著,祂大概引述《創》旁述在總結天主創造男女一段敘述的結語。

讓我們扼要地看看這段創世敘述。按《創‧二》所述,上主天主先造男人,把他放在樂園中。未幾,上主天主便認為:「人單獨不好」;因此,祂便決定要為當時孤獨一人的亞當造個「與他相稱的助手」(18節;《思高》譯)。這詞的本義其實是「與他相對應的幫助」(參拉:adjutorium simile sibi)。由此可見兩點。首先,按天主創造的本義,伴侶的結合是為了讓人不再單獨。此外,更為重要的人,兩人應該在不再單獨的人生路上互助幫助,彼此扶持。所以,耶穌最後說:「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天主想必不樂意見到一對原本愛得火熱、山盟海誓的伴侶,最終由愛生恨,各走各路。然而,空留婚姻之名,但卻任由同枱食飯各自修行,甚至同床異夢,貌合神離,難道又不是伴侶雙方自行慢性地拆散天主的結合?

在本文開始時提到,今天的禮儀主題有比「婚姻」更宏大的框架。這點可見於讀經的選擇。假若禮儀只希望今天集中思考「婚姻的不可拆散性」,那麼禮儀理應在讀經一中讓我們聽到梅瑟的休妻律,禮儀也無需在福音選讀中包括接下來的一段:耶穌接納並祝福兒童。這並不只是一段小插曲。福音作者曲線地在表達一個道理,這也是禮儀所埋的伏筆。

關鍵在於對比:耶穌後來接納了並祝福了兒童,但起初門徒們卻「斥責」他們。即使是門徒們,也只停留在人世間的看法和計算:小孩畢竟不是重要的,他們妨礙大人討論,把他們打發便算。但天主卻接納他們。回頭來看,法利塞人的「試探」、夫婦的「離異」、以及門徒們對兒童的「斥責」,都反映出他們的心硬。天主對人的願景卻是:在人生路上結伴同行、接納無關痛癢的小子。

法利塞人試圖以法律條文來試探耶穌,但耶穌卻提醒他們要回到天主創世的初心:一個以愛為中心的世界。計算法律的對錯,容易使人心硬;只有學習天主那毫不計較的心,關係才走得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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